近日,四槐樹煤礦根據魯中分局魯煤監中局發〔2012〕41號《關于開展煤礦矸石山災害防治與治理工作專項監察的通知》要求,積極做好矸石山安全管理自查自糾工作,在雨季來臨之時對矸石山實行重點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為明確責任,成立了矸石山管理領導小組,并下設兩個分組,第一分組具體負責對矸石山的巡查和監控,強化責任,把矸石山管理列入正常安全管理中,定期對矸石山進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安排人員進行處理,同時對矸石山進行嚴密監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別是雨季期間需避免滑坡和其他事故的發生,同時需對矸石山的提升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做到萬無一失,實現安全生產。第二小組具體負責對矸石山的管理。在四周必須設置安全警戒區,警戒區內禁止私挖矸石,在明顯的位置設立永久性危險標記和警示牌,禁止閑雜人員擅自進入警戒區在矸石山揀煤取矸,防止一切事故的發生,從源頭上堵住漏洞,同時積極抓好矸石山周邊及內部的安全管理。(趙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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