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企業重組進入“超車道”
中央、地方政府接連出臺專項文件
一日之內,山西煤炭企業兼并重組的“鼓點”可謂“聲聲急”,給業界以超速前行的強烈信號。
8月28日,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山西省政府批準了省煤炭工業廳主導的煤炭企業重組方案,方案的核心是“以七家地方國企為主,強力整合煤炭企業”。
當日晚上21時,山西新聞網發布省煤炭工業廳《關于加快兼并重組整合煤礦改造建設工作的安排意見》,其核心內容是簡化審批環節,加快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中的煤礦改造項目及審批驗收等過程。
與山西省政府有力“唱和”的,是同日國家安監總局等14個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明確:“鼓勵和支持大型煤礦企業以收購、兼并、控股等多種方式整合改造小煤礦,通過資源和產權聯接,把更多的小煤礦納入大型煤礦企業管理控制體系!
兼并重組“時間表”被強化
從山西省煤炭工業廳的文件可以發現,兼并重組的時間表不但意圖非常明確,而且具體事項一一羅列。
根據該方案,預計到2010年底,山西省的煤炭企業數量“將從現在的2200家減少至約100家”。這意味著煤炭企業數量將減少95%!暗V井總數要從2598座減少至1000座”。
“煤炭企業規模不低于300萬噸,單井生產規模不低于90萬噸。這個要求比2007年底提高了兩三倍,這對我們來說,將是非常痛苦的”,山西省呂梁市旺嘉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汪明蕖告訴本報記者。
但是,讓大多數小礦主最揪心的是“火燒眉毛”的“最后期限”。按照山西省煤炭企業重組規劃,“2009年8月底,將全部完成兼并重組的協議簽訂工作;9月,新的企業主體要入場開工,新建擴建礦井全面推開”。
“雖然今年我們一直處于停產、找出路的階段,但是,這個時間表還是很緊張,補償、評估、轉產、收尾,這都需要不少時間和成本。”山西省晉城市順峰煤礦經營負責人梁旺達這樣和本報記者“訴苦”。
感到時間緊迫的還有兼并重組的主要執行方。山西潞安集團財務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為了早日完成兼并重組,全處上百名工作人員天天加班,制作與重組相關的財務計劃和支出計劃,其中,“(對被兼并方的)經濟補償是主要內容,而這部分將以直接經濟補償為主”。
作為兼并重組的主導者,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則明確,對四類60萬噸/年以上能力的生產礦井,簡化煤礦改造項目及審批驗收的過程,為兼并重組開啟若干“綠燈”。為了追趕時間進度,市、縣煤炭主管部門也加入了審批驗收的關鍵環節。
此前,國土資源部曾發表調研報告稱,對被兼并礦井的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需要投入巨額資金,并購成本較高、風險大,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大型煤炭企業兼并重組的積極性。
兼并重組擔負更多重任
上述重組方案確定的重組執行方是地方國企,被稱為“5+2”,即同煤集團、山西焦煤、潞安集團、陽煤集團、晉煤集團五大煤炭集團,及山西煤運集團和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
2010年底時,“5+2”中,將形成2—3家年生產能力達億噸級的特大型煤炭集團,3—5家年生產能力5000萬噸級的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屆時,山西煤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將達到1800億元。
“小煤礦總量依然較多,煤炭產業集中度仍然偏低,結構調整的任務還很艱巨。并且,部分地區資源整合工作進展較慢,一些煤礦非法違法開采仍很嚴重,小煤礦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有待進一步深化!鄙鲜14個部委聯合發布的指導意見如此申明。
“從2006年底開始,山西小煤礦關停的數量和速度都是比較驚人的,但還是堵不住小煤礦死灰復燃,所以三令五申地要求加快整合”,世界能源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金融研究院院長何世紅向本報記者如是分析。
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部產業發展研究室主任錢平凡經過深入調研得出如下結論: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困難重重,最核心的問題就是煤礦資源沒有市場化,煤礦資源都是行政劃撥的,很難通過市場行為兼并收購。
錢平凡曾公開表示,在目前的實踐中,雖然法律法規已明確了一個礦區由一個主體開發的原則,有些地方政府將整塊煤礦劃歸給多個主體開發,這加劇了煤礦資源分散。
產能過剩本是煤企兼并重組支持者的有力論據。但本報記者查詢大量相關文件發現,雖然2007年11月29日發布的《煤炭產業政策》曾提及該行業產能過剩,但自此之后,中央政府鮮有“要削減煤炭行業產能”的明確態度。上周,國務院及各部委“點名”包括鋼鐵、紡紗、電解鋁、煤化工、平板玻璃、燒堿、水泥、氧化鋁、造船、化工等行業的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但煤炭行業并不在此“黑名單”內。而且,針對山西省煤炭行業是否存在產能過剩,更難見到相關文件。
“這個方案是要讓國企做所有煤礦的‘老大’,讓他們主要地承擔起安全生產責任來,有利于加強煤炭企業的管理控制能力”,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溫如蘭告訴本報記者:“但是,政府能不能替國企完全做主,主推這個事情,還值得商榷,也需要實踐的檢驗!
上述14部委的指導意見提出,“大型煤礦企業整合改造后的小煤礦統一參加煤炭產運需銜接”。對此,本報記者采訪的專家和業界人士都認為,這是要借兼并重組提高煤炭企業在市場上的議價能力,以更好地開展煤電產運需談判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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